2010-03-28
降低強拍門檻,剝奪私有產權?
集思
 
今年一月廿九日土瓜灣馬頭圍道發生了前所未見的塌樓慘劇,釀成四死兩傷,震驚全港市民。倒塌的樓宇是建於1955年的唐樓,樓齡有55年,這次事件帶來不少其他類似樓宇及社區的問題:建於差不多同一時期的唐樓,結構是否安全,是否適宜繼續居住?其引發的連鎖爭論,包括怎樣面對舊樓失修、推行重建計劃;怎樣照顧這些弱勢社群的需要;怎樣確保落入高鐵走線中的大角咀舊樓區,不會因為興建高鐵而有倒塌危機。三月十七日的立法會會議,就通過了一條條例,與此一議題有關。
 
政府表示為加快重建舊樓的步伐,提出降低強制拍賣的門檻,由九成業權降至八成。什麼是強制拍賣呢?即是說一幢五十年樓齡以上的樓宇,在修例前,有九成的業主同意交出業權,就必須進行拍賣,換句話說,在以前,不論任何理由,即使大部分業主希望有人收購後重建,只要有百分之十或以上的業主不願意交出業權,都不能夠這樣做。現在政府提出的方案,就是把這個九成的門檻,降至八成,即是說一幢五十年樓齡以上舊樓中只要有八成的業主願意交出業權,就必須被強行拍賣出去,希望杜絕了有些人「阻住地球轉」,藉此加快重建的步伐。
 
這個方案從表面上看,似乎有效加快舊區重建,避免再有塌樓悲劇發生,不過背後藏有什麼隱憂呢?首先我們要問,拍賣的時候是以甚麼的價格進行拍賣的。實情是由地產發展商去為物業估價,然後提出拍賣的底價,假如無其他發展商競投,這個發展商就能以底價取得重建的權力,因此有人擔心這個底價往往是發展商故意壓低的價格,希望在重建後興建美輪美奐的新樓,大賺一筆,卻沒有給予舊業主合理的補償。在這種不公平的做法上,政府再次被人質疑官商勾結,而在這件事上對小業主特別不公平,因為投訴成本非常高昂,一般來說小業主只能接受這由發展商安排的底價,可謂毫無反抗之力。結果就是合理化、合法化該八成業主可以奪去另外兩成業主的私有產權。
 
第二個憂慮就是這種強拍的做法,究竟能否令有危機的樓宇,加快獲得重建?有立法會議員在會議上指出,地產發展商只會有興趣重建一些有經濟價值的地段,如中半山、港島區等等,重建之後可以賺大錢,何樂而不為呢?而在收購這些物業的期間,亦有小業主表示過被迫遷——無故遇到許多問題,例如突然無水供應,或發現某些管道被人毀壞等。另一邊廂,一些舊區如深水埗和土瓜灣,雖然重建的需要迫切,但是地產發展商往往不視之為具發展潛力的地區,因而無興趣重建這些地段的樓宇。這樣一方面既不能解決真正有需要改善的舊區居住環境問題,另一方面亦有可能會有爭奪好地段的重建計劃的情況,甚至強搶民產的情況出現。
 

在土瓜灣舊樓倒塌事件發生後,傳媒加上政府有許多攻勢,彷彿在告訴我們:香港的舊樓問題很嚴重,重建步伐必須加快,簡直就有出盡九牛二虎之力「嚇死你」,令你覺得把舊樓拆掉,盡快起新樓是理所當然,又是很多港人的需求。筆者認為,即使舊樓需要重建,都不可以忽視市民大眾的利益,尤其這涉及兩成業主的私有產權,我們應該要求政府或地產發展商在收樓、補償、安置方面,例如引入受影響團體提出受影響居民可獲樓換樓、舖換舖的安置。另外在評估和保育方面,也要做好功夫,因為這樣才是真正令市民受惠、不會拆掉有歷史價值的建築物的方法。